流动性指数权重为20%,这里在计算劳动力市场平衡性指数的过程中,分全国指标和分省指标来计算,其中,全国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当年全国流动人口总数/当年年末总人口数
分省(市、自治区)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人口占当地常住人口的比=当年跨省(市、自治区)流动人口总数/当年年末省(市、自治区)常住人口数
分省(市、自治区)指标的分母是年末常住人口,这是和全国指标的差异。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1.47亿人,其中跨省(市、自治区)流动人口4779万人。之后,流动人口规模连续七年递增,在2014年达到顶峰,为2.53亿人;2016年年底,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比2015年年末减少了171万人,这是中国流动人口连续第二年下降(见图2-10)。与之相对应的是人户分离人口的变动,2014—2016年,人户分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分别为21.79%、21.39%、21.12%,实现两连降。流动人口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户籍制度改革,部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落户,其中,90%以上的人落户地在城镇,成为新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