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我们在前面几章所论述过的,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人们的“物化”,曾使得老庄直至章太炎等文学家、诗人、道德家们极为烦恼与愤慈。他们一方面对人的物化——异化——发出了正义的呼喊,但另一方面却无法也不可能提出解决这种异化的真正途径,这样,才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乌托邦构想。
历史中的道德“沦丧”,其实是巨大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自然困扰了诗意的追求,自由发展机会的增多,当然对“均贫富”产生了冲击——道德的规范由此被突破,又需要重立新的道德了:原始社会,杀戮是英雄行为,弱肉强食,这可以是道德;宗法社会,以等级来占有,“名正言顺”,当然是道德;工业社会的竞争也有它的道德规范;还有宗教社会、行帮社会,都有各自不同的道德观,每个社会被取代,旧的道德观必定会“沦丧”,这便会引起了遗老遗少们的惊呼了。
我们当然不能无视这种力量,但绝不可为这种力量所左右。
说是这么说,可事实上又怎样呢?
人们往往并不以物质生产为前提来认识道德意识的演变,于是,在我们走向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一遇到与道德观念及乌托邦思想相冲突的现象——而这是不可避免的,便会为之痛心疾首,热衷于并寄望于道德的说教,期待一种被认为是符合道德准则的“改革”,这就必然要陷人空想,而这种合乎道德的所谓改革必然只有败绩——我在《我的神女》等系列长篇中,已多多少少涉及到这个问题。其失败,就败在“更道德”的传统复活上,改革便不复存在了。不可以道德批判对待历史中真正的改革,这并非危言耸听。寻找那种能避免“恶”的途径和政策,不但是不现实的,而且是荒唐的——过分合理才会荒唐,而太反常也才有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