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育爱具有社会性和理智性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向我们揭示了人有归属与爱的基本需要。人类的爱包括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自然爱,即与人的生物性需要相联系而产生的本能的自然情感,如情爱、母爱等。这种爱是人无须做出理性思考、无须做出伦理努力的自然需求和表现。另一种是社会爱,是与人的社会需求相联系而产生的,如友爱、博爱等。这种爱根植于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基于人的社会性联系而产生的相互亲和的情感,是一种非本能的爱。显然,教育爱属于后者,是在学校环境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崇高情感,充满社会责任感,是人类特有的理智之情、责任之爱。
“教育爱的理智性,首先表现在教育爱更强调被爱者的感受,也就是说教育爱虽是以教师为出发点,但却根植于学生。教育爱是一种被学生认同的爱,教育爱不是教师一己之热情就能够到达学生心灵的情感。教育爱是不是一种真正的爱,需要学生来评价。”[5]
[案例与思考]
我们的爱,哪里出了问题呢[6]
上海市进行的一项关于师生关系现状的调查报告显示,有58%的教师说自己“很爱”或“尚爱”学生,可是却只有5.61%的学生明白地感受到这种“爱”,“不注意,不知道”的占了46.5%。也就是说,教师付出的“爱”,只有1/10左右的被学生“领情”,另外9/10未产生预期的效果,甚至起到事与愿违的副作用。一方面,教师确信自己付出了爱;另一方面,孩子却肯定自己很少体验到爱。投入如此之多,而效果却如此之少。我们的爱,哪里出了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