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时期,民本思想得到进一步强化。北宋张载宣传“民胞物与”[38];司马光认为民是“国之堂基”[39];理学家程颢、程颐宣称“民唯邦本”[40]“君道以人心悦服为本”[41];朱熹认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42];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说:“君以民为基……无民而君不立”[43];唐甄说:“国无民,岂有四政?”[44]
诸如此类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总之,无论封建帝王,还是公卿士大夫;无论进步思想家,还是反动政客,无不承认民在立国兴邦方面的重要性,因而主张重民。
传统的民为邦本的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有两个走向。一是表现于以封建帝王为代表的统治阶级,他们将民众看做政权的基础,要“保民而王”,利用民众力量为其统治效劳,民众只是封建国家赋税兵役的来源,是工具,是手段。二是表现于进步思想家,往往利用民为邦本的口号,针砭时弊,劝诫统治者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甚而作为反对暴君苛政的一种口号。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归根结底,民为邦本的思想不是民主思想。民主思想是在近代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产生、以法制为基础的意识。民为邦本的思想则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以人治为显著特征的对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的一种强调,对统治者适当放松压迫的微弱呼唤。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传统重民思想是没有公民权内容的。重民的主体是君主,民仅是被君主重视的对象。重点思想在局部问题上与专制君主虽有冲突,但从全局看,它不是对专制君主的否定,而是提醒君主注意自己存在的条件。思想家们倡导重民不是要否定君主,而是向君主献策,把重民作为巩固君主地位的手段。重民思想与君主专制主义并不矛盾,它可以是君主专制主义的一种补充。[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