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在白话文上既信奉纯粹论,他的散文便往往流于浅白、累赘,有时还有点欧化倾向,甚至文白夹杂。试看下面的几个例子:
(一)有些新的词汇新的语式得给予时间让它们或教它们上口。这些新的词汇和语式,给予了充足的时间,自然就会上口;可是如果加以诵读教学的帮助,需要的时间会少些。(《诵读教学与“文学的国语”》)
(二)我所以张皇失措而觉着恐怖者,因为那骄傲我的,践踏我的,不是别人,只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白种人——上帝之骄子》)
(三)桥砖是深褐色,表明它的历史的长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四)我的心立刻放下,如释了重负一般。(同上)
(五)大中桥外,本来还有一座复成桥,是船夫口中的我们的游踪尽处。(同上)
(六)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荷塘月色》)
这些例句全有毛病。例一的句法欧化而夹缠:两个“它们”,两个“给予时间”,都是可怕的欧化;后面那句“加以某某的帮助”也有点生硬。例二的“所以……而……者”原是文言句法,插入口语的“觉着”,乃沦为文白夹杂,声调也很刺耳。其实“者”字是多余的。例三用抽象名词“长久”做“表明”的宾语,乃欧化文法。“他昨天不来,令我不快”是中文;“他昨天的不来,引起了我的不快”便是欧化。例三原可写成“桥砖深褐色,显示悠久的历史”,或者“桥砖深褐,显然历史已久”。例四前后重复,后半句硬把四字成语捶薄、拉长,反为不美。例五的后半句,欧化得十分混杂,毛病很大。两个形容词组和句末名词之间,关系交代不清;船还没到的地方,就说是“游踪”,也有语病。如果改为“船夫原说游到那边为止”或者“船夫说,那是我们游河的尽头”,就顺利易懂了。例六之病一目了然:一路乱“的”下去,谁形容谁,也看不清。一连串三四个形容词,漫无秩序地堆在一个名词上面,句法僵硬,节奏刻板,是早期新文学造句的一大毛病。福楼拜所云“形容词乃名词之死敌”,值得一切作家仔细玩味。除了三五位真有自觉的高手之外,绝大部分的作家都不免这种缺陷。朱自清也欠缺这种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