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我国虽然从1956年开始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的限制,1957—1976年我国学术界并没有真正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教育史学科建设很难取得更大的进步,教育史学科期待属于自己的春天!
第二节 反思与再构:教育史学体系的自立之路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曹孚发表《教育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一文为标志,教育史学科开始出现摆脱苏联教育史学科模式影响的迹象,并试图独立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史学科体系的学术尝试。
一、曹孚《教育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的发表
《教育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②是曹孚应中央教育行政学院之邀所作的学术报告,刊于《新建设》1957年6月号。论文主要探讨三个方面的教育史学问题:一是教育中的继承性问题;二是教育史上人物的评价问题;三是对当代资产阶级教育、教育学、教育家的估价问题。
作者认为,教育中的继承性问题,无论是对教育理论的研究,还是对教育实践的指导,都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教育的性质会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新旧社会中的教育,就其整体而言,是有本质的不同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新旧社会中的教育在教育的内容、方法、制度方面存在共同的因素。比如,①在教育内容方面,语言、文字可以一视同仁为各种社会、各个阶级服务;同样,计算(算术、数学),大部分的自然科学,儿童与青年的体力与智力的发展,甚至道德教育中也存在共同因素,这些教育内容都可以被我们所继承。②在教育的方式方法方面,也存在许多共同的因素。比如,五级分制曾经是帝俄时代的学校中沿用的记分方法,现在同样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苏联高等学校的专业、专门化的设置,它们的教学计划,以及有些教学工作的方式,如毕业设计、口试等,不是在革命以后凭空产生的,而是继承了一部分帝俄时代的教育传统;中小学中的课堂教学制度,同样也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长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学校中讲直观教学法,采用讲述法、谈话法、实验法等,这些教学方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学校中也是广泛采用的。作者对于新旧社会教育中共同因素的剖析,就必然引发出了我们如何对待教育遗产以及教育遗产从何而来的问题。既然我们要用我国历史上的教育遗产来丰富自己的教育学,那么对于近百年来的新教育这一阶段,包括国民党统治下的教育这一段的经验,也是同样应该加以总结和批判继承的。